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52站长网 (https://www.52zhanzhang.com/)- 科技、建站、经验、云计算、5G、大数据,站长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聚焦 > 编程要点 > 资讯 > 正文

百度智能小程序运行规范

发布时间:2021-11-11 17:03:56 所属栏目:资讯 来源:互联网
导读:智能小程序,是智能连接人与信息、人与服务的方式,依托百度App超级内容生态,通过百度AI开放式赋能,精准连接用户,无需下载安装便可享受智慧超前的使用体验。 一、详细运营规范 1. 注册名称规范 1.1 个人智能小程序名称注册时需注意: 1.1.1 个人类型智能
 智能小程序,是智能连接人与信息、人与服务的方式,依托百度App超级内容生态,通过百度AI开放式赋能,精准连接用户,无需下载安装便可享受智慧超前的使用体验。
 
  一、详细运营规范
 
  1. 注册名称规范
 
  1.1 个人智能小程序名称注册时需注意:
 
  1.1.1 个人类型智能小程序不允许使用易误导用户为企业、媒体类型智能小程序的名称。
 
  1.1.2 个人类型智能小程序不允许使用企业、政府、团体、品牌、明星的名称。
 
  1.2 媒体、企业、政府、其它组织注册时需注意:智能小程序名称建议使用您拥有权利的品牌词或机构名称,便于用户搜索查找。最好与所从事业务、或站点名称一致或相关,易于用户辨识、联想到对应的机构。
 
  1.3 账号命名需注意:
 
  1.3.1 在智能小程序注册时需要填写智能小程序2~10个字的名称,可以由中文,或中文与数字的组合组成,以表达智能小程序的特征。
 
  1.3.2 不能使用特殊符号,繁体字,不能使用空格开始或结尾。
 
  1.3.3 名称需保证其所在领域具有唯一识别性和客观性,禁止侵权,禁止具有夸大性、广告性和误导性的名称。
 
  1.3.4 名称不得为无意义的数字、字母、特殊字符。
 
  1.3.5 不能使用触犯法律法规的名字作为智能小程序名称。
 
  1.3.6 不能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语言作为智能小程序名称。
 
  1.3.7 不能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言语作为智能小程序名称。
 
  1.3.8 不能使用涉及国家领导人、政治历史事件的名字作为智能小程序名称。
 
  1.3.9 不能直接使用城市名、行业领域、等具有概念性概括性的词语作为智能小程序名称。
 
  1.3.10 不能使用名称带有广告营销信息的词汇。
 
  1.3.11 智能小程序名称不能带有『认证』、『验证』、『核验』、『官方』、『百家』、『百度』等字样。
 
  2.注册提交规范
 
  2.1 智能小程序注册入驻主体必须为百度注册用户。
 
  2.2 您向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和主体信息应真实有效。
 
  2.3 为保证服务质量,应避免批量注册、功能过于简单、重复提交相似功能的智能小程序。
 
  2.4 智能小程序服务提供者应按照百度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审批、备案等资质文件材料。
 
  2.5 有合理理由认为您或您提供的智能小程序从事或为违法行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协助的,百度公司有权拒绝。
 
  2.6 您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百度公司有权拒绝。
 
  3.基本信息规范
 
  3.1 智能小程序提供的所有内容信息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方权益的信息。智能小程序的名称、icon、简介、描述等信息均不得含有政治敏感、色情、暴力血腥、恐怖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内容。
 
  3.2 用户授权放在需要展示用户相关信息的环节,请勿一开始就引导授权;未经授权不得使用第三方享有合法权益的商标、品牌标识等内容或与之相似的内容、信息、特殊标志,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也不得含有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的内容。
 
  3.3 智能小程序的icon图片必须清晰,不得含有其他网站、商户的水印、图标、logo等,必须突出主题。
 
  3.4 智能小程序的基本信息描述必须和智能小程序提供的核心功能相符,并保持实时更新。
 
  3.5 智能小程序的名称、icon、简介等基本信息,相互之间必须有所关联。
 
  3.6 智能小程序的名称和简介、描述中,不得混有商业化用语、热门应用名称、“国家级”、“最高级”等广告法明令禁止或百度、百家号、熊掌号等使人误解该智能小程序和百度公司或百度关联公司具有关联关系及其他无关的词语。名称不得以电话、邮件、日历等广义归纳类、普遍且不具有识别性的词汇来命名,从而干扰搜索结果。 智能小程序应用名称建议以:服务特效(服务地域/服务特色)+产品功能的形式。
 
  3.7 智能小程序的核心功能必须和申请的类目匹配,不得标注、申请与核心功能不符的标签。
 
  3.8 智能小程序所实际提供的服务和内容,需与智能小程序的简介一致,且不存在隐藏类目,不应超出智能小程序平台的类目范围。
 
  3.9 百度公司将在合法权限和能力范围内对开发者发布的智能小程序进行发布审核,开发者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地选择提交与实际服务相符的类目。开发者不得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与实际服务不相符合的类目、修改或隐藏智能小程序的内容等方式避开、妨碍百度公司的发布审核。否则,一经发现开发者在审核上线后的智能小程序所实际提供服务的类目、服务内容与发布审核时提交的内容存在新增、差异的,百度公司有权视情况对相关智能小程序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功能、对智能小程序进行下线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
 
  4.功能体验规范
 
  4.1 智能小程序的核心功能,必须在智能小程序首页得到体现。
 
  4.2 智能小程序向用户提供基本的功能指引,应包括描述或截图等形式。
 
  4.3 未经百度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提供与百度APP功能相同或者相似的功能。
 
  4.4 未经允许或未经百度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智能小程序功能的使用,不得依赖于其他智能小程序,即不得以使用其他智能小程序为条件,也不得依赖于其他应用程序,即不得以使用其他应用程序为条件;也不得展示或者推荐其他智能小程序等。
 
  5.行为规范
 
  5.1 未经百度公司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智能小程序提供的服务中,不得存在诱导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诱导分享、诱导关注、诱导抽奖等。如不得要求用户分享、关注后才可操作;不得要求用户分享或关注后才能获得抽奖机会或增加抽奖机会;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用户分享、关注的文案、图片、按钮等;不得通过利益诱惑诱导用户分享、传播;不得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5.1.1 强制用户分享或关注:分享或关注后才能继续下一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分享或关注后方可解锁功能或能力,分享或关注后方可查阅、下载图片或视频等。
 
  5.1.2 利诱用户分享或关注:分享或关注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分享或关注后获得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包、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等),分享或关注后获得或增加抽奖机会。
 
  5.1.3 胁迫、煽动用户分享或关注: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或关注。
 
  5.1.4 上述诱导分享、诱导关注以及诱导抽奖包括直接诱导和间接诱导,包括但不限于分享后可直接解锁能力或者获得奖励;分享后可收集获得奖励、参与抽奖以及解锁能力的卡片、物品或其他条件。
 
  5.1.5 以与客服咨询无关的文案、图片(包括但不限于红包、抽奖、虚拟代金券等形式)诱导用户点击进入客服会话。
 
  5.2 不得存在恶意刷量、刷单、舞弊等行为。
 
  5.3 不得在用户不知情或用户未进行任何触发操作的情况下跳转其他智能小程序。
 
  5.4 不得使用或推荐、介绍使用外挂或其他违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
 
  5.5 不得存在导致百度APP在终端设备系统、应用程序商店、应用市场等必要的使用环境或下载渠道中发生下架、下线、被终止提供服务、不兼容等不利影响的内容。
 
  5.6 不得提供任何主动设置或引导用户以隐藏、掩饰、更改等方式不披露用户真实身份的通讯、社交、信息交互的服务。一经发现存在此类行为,百度公司有权对其进行限制功能直至下线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
 
  5.7 不得通过智能小程序实施多级分销欺诈行为,发布分销信息诱导用户进行添加、分享或直接参与。一经发现存在此类行为,百度公司有权对其进行限制功能直至下线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
 
  5.8 开发者应当正当使用百度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得自行或与其他第三方共同对百度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干扰或不正当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替换跳转页面、流量劫持等。否则,一经发现,百度公司有权对相关智能小程序采取限制功能直至下线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
 
  5.9 完全或主要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红包功能等资金代收代付、结算清分等功能或服务的智能小程序,不论自行或协助他人实施,都将会被拒绝,但已经取得相关的法定许可或资质的除外。并且,若被百度公司认为存在或可能存在资金款项的风险,可能造成百度用户的损失的,将有权要求该智能小程序补充提供相关资质证照、暂停或永久停止其运营或服务,并有权采取合法手段确保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和威胁。
 
  5.10 智能小程序应当合法、合规、正当、善意地使用百度公司提供的各项功能、接口和能力等,使用时应当遵循智能小程序相关的协议规则,保护百度用户和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符合百度公司对智能小程序所提倡的各项要求和建议。不得自行或协助他人滥用、不正当使用、非善意使用上述功能、接口、能力等,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相关接口、功能、能力等协助第三方从事违反智能小程序相关协议规则的行为,否则,百度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对相关功能、接口、能力等采取限期或永久的回收、封禁。
 
  6.信息内容规范
 
  6.1 智能小程序不得发布、传送、传播、储存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以下信息内容:
 
  6.1.1 反对宪法所确定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6.1.2 反政府、反社会,或存在煽动性的涉政言论、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6.1.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1.4 展示人或动物被杀戮、致残、枪击、针刺或其他伤害的真实图片,描述暴力或虐待儿童的,或包含宣扬暴力血腥内容。
 
  6.1.5 传播淫秽、色情或低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暴露图片、挑逗内容等,或包含非法色情交易的信息。
 
  6.1.6 包含赌博信息的。
 
  6.1.7 含有虚假、欺诈或冒充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红包、虚假活动、虚假宣传,仿冒百度官方或他人业务,可能造成百度用户混淆。
 
  6.1.8 公然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揭露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1.9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商标、版权内容等,以及其他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的。
 
  6.1.10 任何召集、鼓动犯罪或有明显违背社会善良风俗行为的。
 
  6.1.11 其他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6.2 智能小程序的内容,也不得含有以下违反平台规则的信息:
 
  6.2.1 主要为营销或广告用途(如内含空白广告位、招商广告等),或直接出现漂浮广告。
 
  6.2.2 对用户产生误导、严重破坏用户体验,损害用户利益的谣言类内容。
 
  6.2.3 测试类内容。
 
  6.2.4 传播骚扰信息、恶意营销和垃圾信息等的。
 
  6.3 不得含有虚假、欺诈或冒充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红包、虚假活动、虚假宣传,仿冒百度公司官方或他人业务,或可能造成用户混淆的信息。
 
  6.4 不得包含公然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揭露他人隐私,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或功能等。
 
  6.5 存在违反与百度公司签订的、任何形式的服务协议、平台协议、功能协议的内容。
 
  6.6 存在违反百度公司为相关软件、服务、功能等而制定的管理、运营规范、规则的内容。
 
  6.7 其他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平台相关规则的内容。
 
  6.8 未经用户允许,不得代替用户修改、上传、下载、发表、分享内容。
 
  6.9 智能小程序开发者,应设置过滤违法、违规等不当信息内容的机制,保证用户产生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6.10 被投诉在智能小程序内存在不当内容时,需提供及时的响应及删除等机制。
 
  7.智能小程序内嵌网页规范
 
  7.1 开发者在智能小程序内嵌的网页必须已经履行备案手续。
 
  7.2 开发者通过智能小程序内嵌网页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智能小程序填写的类目和标签一致,也需和自身所提供的服务一致,且不应超出智能小程序平台的类目范围。
 
  7.3 开发者在智能小程序内嵌的网页内容, 不得发布、传送、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和违反平台规则的信息。
 
  7.4 开发者在智能小程序内,不得通过提供内嵌网页的方式,绕开或规避智能小程序的平台规则。
 
  7.5 一旦发现开发者存在违反本条规范的行为,百度公司有权对其进行限制功能直至下线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
 
  8.商标与商业外观
 
  8.1 智能小程序必须遵守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百度公司关于知识产权使用的相关规则。
 
  8.2 使用他人商标、版权内容等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需要在帐号申请时如实说明,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权利证书或授权证明等。非权利人或未经授权的,不得使用他人享有合法知识产权的内容。
 
  8.3 不得误导和暗示用户百度公司是该智能小程序运营者,或者误导和暗示用户百度公司以任何形式表示认可其质量、服务或与其存在合作关系。
 
  9.可用性和完整性规范
 
  9.1 您提交的智能小程序应该是一个完成品,要求可以打开、可以运行,且不得为测试版。
 
  9.2 智能小程序不应造成百度APP客户端崩溃或程序本身崩溃。
 
  9.3 不应存在严重Bug(如无法添加和打开、无法返回和退出、卡顿严重等)。
 
  9.4 开发者应保证已发布智能小程序的使用流畅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若因智能小程序自身原因导致其向用户提供的服务中断且未能在百度公司认为的合理期限内修复的,百度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功能直至下线处理,以维护良好的用户体验。
 
  9.5 若智能小程序中存在帐号关系或付费内容,需提供测试号,包含帐号和密码,保证审核者可以体验所有功能。
 
  10.用户隐私和数据规范
 
  10.1 数据收集和存储:
 
  10.1.1 在采集用户数据之前,必须确保经过用户同意,并向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
 
  10.1.2 不得非法收集或窃取用户密码或其他个人数据。
 
  10.1.3 除非相关法律要求,或经用户同意,否则不得要求用户输入个人信息(手机号、出生日期等)才可使用其功能,或收集用户密码或者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号、生日、住址等)。
 
  10.2 数据使用
 
  10.2.1 不允许向智能小程序其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显示用户百度账号、名称、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
 
  10.2.2 不允许将用户百度账号、名称、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用于任何未经用户及百度平台授权的用途。
 
  10.2.3 不允许进行反射查找、跟踪、关联、挖掘、获取或利用用户百度账号、名称、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从事与智能小程序所公示身份无关的行为。
 
  10.2.4 不允许在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未向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用户数据。
 
  10.2.5 通过百度公司接收的数据,需保持数据为最新并利用这些数据改善智能小程序的用户体验。
 
  10.2.6 未经百度公司授权或允许,不得使用从百度公司和智能小程序接收的数据用以做出有关资格的决定,包括决定是否批准或拒绝某项申请,或对某项贷款收取多少利息等。
 
  10.2.7 若您的智能小程序主体被第三方收购或合并,则您从百度公司和智能小程序接收的数据仅能在您的智能小程序内继续使用。
 
  10.3 数据安全
 
  10.3.1 请谨慎保管好您的帐号、密码和密钥。
 
  10.3.2 若使用第三方合作伙伴服务,那么应同合作伙伴签署合同,以保护您从百度公司获取的任何信息,限制其对这些 信息的使用并保持信息的保密性。
 
  10.3.3 不得要求用户降低手机操作系统安全性(如要求iPhone 用户越狱、Android 用户ROOT 等)后,方能使用相关功能。
 
  10.3.4 未经用户许可,智能小程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收集的用户数据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漏、提供、披露或许可获取。
 
  10.3.5 智能小程序收集用户的数据后,应当采取必要、合理、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任何形式的用户数据被盗、泄漏、披露等事件。
 
  10.3.6 智能小程序收集用户的数据后,若发生任何形式的用户数据被盗、泄漏、披露等事件,应当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害结果的扩大,并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10.3.7 在特定智能小程序中收集的用户数据仅可以在该特定智能小程序中使用,不得将其使用在该特定智能小程序之外或为其他任何目的进行使用,即使您可能同时注册了两个以上的智能小程序。
 
  10.3.8 在终止或被终止使用智能小程序服务后,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将所获取的用户数据进行不可恢复、不可撤销地完全删除,除非事先已经获得用户书面、明确的同意继续授权留存其数据。
 
  10.3.9 智能小程序应当向用户提供修改、删除用户数据的方式,确保用户要求删除其用户数据时可通过该方式自行操作完成,并确保相关数据不可恢复、不可撤销地被完全删除。
 
  10.4 地理位置
 
  10.4.1 在采集、传送或使用地理位置数据之前未通知并获得用户同意的智能小程序,将会被拒。
 
  10.4.2 使用基于地理位置的API用于车辆、飞机或其他设备的自动控制或自主控制的智能小程序将会被拒绝。
 
  10.4.3 使用基于地理位置的API用于调度、车队管理或应急服务的智能小程序将会被拒绝。
 
  10.4.4 地理位置数据仅能提供给必须基于用户地理位置才能提供服务的智能小程序,且地理位置数据只能用于该智能小程序提供的直接相关功能或服务,也不得公开展示给其他用户。
 
  11.智能小程序支付规范
 
  11.1 若智能小程序内存在支付行为,需在智能小程序的简介中有明确的指示。
 
  11.2 执行支付动作前,需在页面中对用户有明确的提示。
 
  11.3 在智能小程序平台使用支付功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不得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或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协助。
 
  12.技术实现规范
 
  12.1 遵守智能小程序开发文档和开发规范中的规则和约定。
 
  12.2 系统安全要求
 
  12.2.1 严禁利用手机系统、百度公司或其他软件或硬件的技术漏洞,一旦发现将回收智能小程序主体的帐号资格。
 
  12.2.2 不得安装或运行其他可执行代码的程序。
 
  12.2.3 不得利用智能小程序传播病毒。
 
  12.3 API 的使用
 
  12.3.1 未经百度公司允许,不得将我们的代码、API或工具出售、转让或转授给他人。
 
  12.3.2 不得对任何SDK或组件进行修改、转译或进行逆向工程,也不得将其用之于制作衍生产品。
 
  12.4 其它要求
 
  12.4.1 执行多任务时,使用后台服务仅限于几种目的:VoIP、音频播放、地理位置、完成任务以及本地提醒等。
 
  12.4.2 不得改变原生用户界面元素和行为(如音量增减和静音开关或其他)。
 
  12.4.3 禁止视频、音乐、语音等多媒体的自动播放。
 
  12.4.4 不得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录音功能。
 
  12.5 授权登录
 
  12.5.1 如果用户选择拒绝授权,您可以在用户表现出向您授予权限的意向后再次提醒他们。
 
  12.5.2 用户拒绝授权后,开发者有义务清除并不再继续使用该用户的百度头像、昵称等数据。
 
  12.5 文件上传/下载
 
  12.5.1 需显式提示用户,使用uploadfile接口上传文件,不得重复多次上传相同文件。
 
  12.5.2 在移动网络下,不得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downloadfile接口下载过多文件。
 
  13.智能小程序UI规范
 
  应符合智能小程序设计规范,详情见 智能小程序设计规范。
 
  二、 投诉与处罚规范
 
  智能小程序平台已启用投诉处理机制,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用户或第三方的投诉,视违规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如违反本运营规范,百度公司有权对您进行警告、限制功能、下线某个或全部智能小程序、拒绝再向您提供任何服务等。
 
  三、动态文档
 
  这是一份动态更新的文档,我们会根据新出现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来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制定新的规则,保证百度用户的体验。您应能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定期了解更新情况。

(编辑:52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热点阅读